王宏毅董事长出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并发言
时间:2020-09-17浏览:

       2020年9月13日下午,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研讨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召开。中咨协工程管理专委会副主任,晨越建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宏毅出席线上会议并发言。

       2020年9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随即举办《示范文本》(征集意见稿)研讨会,邀请《合同示范文本》起草专家、中咨协工程管理专委会副主任、秘书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研讨,并在会后将讨论成果提交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宏毅在会上提到,此次《合同示范文本》首次将咨询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咨询人写入合同中,是此次合同示范文本的最大亮点。“咨询人为提供咨询服务而创造或开发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咨询人编制的各类书面文件,均属于咨询人。”此条款中“咨询成果知识产权成果属于咨询人”是对咨询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保护,对传统咨询企业向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感谢编写专家的用心良苦。

       他提到,在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应增加BIM服务、法务咨询、税务咨询等内容。工程行业推广运用BIM进行信息管理,同时越来越多大型项目对全过程咨询有法务咨询、税务咨询需求。以晨越的项目为例,全咨服务中70%有BIM技术服务,也有业主主动提出需要法务咨询、税务咨询等服务。最后,他代表集团各业务部门汇总意见,从人员、服务费用、业务范围等方面发言。
此前,集团内部就《合同示范文本》召集了涉及风险控制及前期咨询、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监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BIM服务等业务部门针对此次会议进行了专项研讨,并于会后将意见建议汇总发送至中咨协工程管理专委会。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课题组组长、建纬总所主任朱树英律师作了题为《市场呼唤全过程工程咨询示范合同文本,规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主题发言;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卫东介绍了示范文本的起草背景、法规依据、拟制必要性及主要内容。青岛市工程咨询院院长张云峰、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薄卫彪、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国红、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杰、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松波、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韩振明分别发言,聚焦服务范围、费用收取、责任承担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最后,工程管理专委会主任、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鲁静在总结时首先感谢了与会单位和专家在周末抽出时间对合同示范文本修改工作的建言献策,强调将对专家发言进行汇总分类、抓紧上报。
       据了解,《合同示范文本》是为了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过程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合同示范文本》的正式施行,将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订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品牌管理部